太原通过《太原市消防条例》 将高层建筑火灾预防纳入其中
日期:2011-04-29 10:37
4月26日,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太原市消防条例》,《条例》将高层建筑和城中村的火灾预防纳入其中。 今后,太原市高层建筑消防扑救面的室外,应当划定供大型消防车作业的场地。施工单位、产权单位或者物业服务企业应当保证作业场地不影响灭火救援。
《条例》涉及消防安全职责、火灾预防、消防组织、灭火和应急救援、监督检查和法律责任等内容。《条例》规定,建筑物密集、耐火等级低且公共消防设施不适应防火和灭火需要的城中村,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有计划地组织实施改造。居民住宅区应当建设符合国家消防技术标准的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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