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市场—GHS标准
日期:2011-04-23 14:14
范性文件。
GHS系统危害分类共有27种(如表一),每一分类均详细定义其分类判断基准、危害通识中标示之元素及分类流程,与目前国内危害物质之九大分类,如易燃气体、易燃液体在名称上相同,用以分类之试验标准类似,但定义标准范围却有差异。例如易燃性气体在GHS之分类标准为「在20C ,标准压力下,在空气中有爆炸界限者」,在危害通识规则中易燃性气体之定义为「于一大器压下,摄氏15℃时具有可燃性之气体」,范围扩大很多。
表一 GHS系统化学品危害分类
物化性危害
健康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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