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消防远程监控系统技术规范介绍
日期:2011-04-22 00:00
远程监控系统,单个远程监控系统的联网用户数量不宜大于5000个。
2县级城市宜设置远程监控系统,或与地级及以上城市远程监控系统合用。
3.0.2远程监控系统的监控中心应符合下列要求:
1为城市消防通信指挥中心或其他接处警中心的火警信息终端提供确认的火灾报警信息。
2为联网用户提供自身的火灾报警信息、建筑消防设施运行
3为公安消防部门提供火灾报警信息、建筑消防设施运行状态信息及消防安全管理信息查询。
状态信息查询和消防安全管理信息等服务。
3.0.3远程监控系统的联网用户应符合下列要求:
1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单位,应列为系统的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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