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商铺的火灾危险性及管理对策介绍
日期:2011-04-10 00:00
居民群众创造一个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对个体店铺相对集中的街道办事处、居委会,应确立一名专、兼职防火干部,负责辖区内的防火工作;设立业余消防监督员,及时检查、反馈个体店铺存有的火灾隐患、不安全因素,协助消防部门做好消防管理。
(四)依法监督检查,消除火灾隐患
各级消防监督部门,必须依据消防法规,采取多种形式,依法实施对个体店铺的消防监督检查,积极督促整改火灾隐患,促进个体商户改善其营业场所的消防安全条件。应对个体店铺核准额定用电量,对超负荷不符合用电管理规定的,坚决责令其当场或限期予以改正;对于经营易燃易爆物品的,应按规定办理《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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