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型旅社的火灾成因分析及消防安全管理介绍
日期:2011-04-19 00:00
消防安全管理,建议以政府文件的形式进一步明确审批监督职责,强化政府职能部门对家庭旅馆的共同监督,各司其责,加强基层政府机构和公安派出所的监管力度。中小型旅社在设立之前,均应到当地居(村)委会、派出所、区(乡镇)政府登记注册,报公安消防机构审批,在公安、安监、旅游等政府职能部门备案,到工商、税务等部门办理相关证件,实行合法经营。当地派出所和安监部门对中小型旅社进行日常的消防监督管理,公安消防机构负责日常防火监督业务特别是行政执法业务的指导和监督。只有依靠群防群治,齐抓共管,才能有效地把中小型旅社的消防安全真正落到实处,真正落实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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