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居民消防安全守则说明
日期:2011-04-20 00:00
安全;
(二)安全使用家用电器具,不得乱拉乱接电线;
(三)经常检查和安全使用炊、灶具及明火.一旦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处理;
(四)严禁在楼梯、通道等公用部位堆放物品、杂物,私设储藏室。要保持通道畅通;
(五)发生火灾及时报警,并掌握补救初起火灾的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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