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入园企业的消防安全现状及对策介绍
日期:2011-04-20 00:00
题将给以后的整改带来相当大的困难。
(三)拆迁安置企业擅自降低消防建设标准,留下先天隐患。一些企业在建厂时没有经过消防部门的审核、验收,也没有建设配套的消防设施,造成建筑的耐火等级低、防火间距不足、消防设施和器材配备不到位等火灾隐患。有的新建厂房虽然办理了建筑防火设计审核手续,但在施工过程中,业主为了节省资金,擅自降低消防建设标准,随意取消一些消防安全设施建设,遗留下许多消防安全隐患。
(四)大量标准厂房在实际使用中不符合原设计功能。工业区内先行建设的大量标准厂房在后期拆迁企业进入后其生产的性质超越了一般按丙类生产性质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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