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流通业发展司负责人解读《商务领域一次性塑料制品使用、回收报告办法(试行)》
日期:2020-12-03 09:28
主体即可登录商务部信息报告系统,进行注册登记,填报相关信息,提前做好数据填报的相关准备工作。报告开始前,各级商务部门可通过多种方式,大力组织宣传,加强组织实施,扩大社会知悉范围,确保报告义务主体应知尽知,应报尽报。报告过程中,各级商务部门应加强行业指导,做好报告情况审核等工作;报告期结束后,各级商务部门应做好相关行业汇总分析,加强后续政策研究,推进塑料污染治理工作不断深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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