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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流通业发展司负责人解读《商务领域一次性塑料制品使用、回收报告办法(试行)》
日期:2020-12-03 09:28
部报告内容为其一次性塑料制品整体使用、回收情况,无需对门店具体情况进行分别统计报送。此外,根据《固废法》一百零六条规定,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报告的,由县级以上商务部门实施行政处罚,为避免因信息不对称导致企业受到行政处罚,相应建立了地方商务主管部门信息共享机制。

问题七:《固废法》赋予了商务主管部门行政执法权,执法方面,此次出台的《报告办法》是怎么规定的?

答:《固废法》规定,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行使行政处罚权。考虑到目前地方商务执法队伍、职能有的保留在商务部门,有的则根据综合执法相关规定,已划入市场监管部门的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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