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设备报废规定DB11/T1620—2019《建筑消防设施维修保养规程》
日期:2019-12-17 10:35
失无法修复应报废。
5.3.3.10室内消火栓锈蚀面积达到1/3或维修后仍漏水应报废。
4、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5.4.3.1报警阀组出现严重变形、锈蚀及其他明显机械性损伤或功能缺失无法修复时应报废。
5.4.3.2水流指示器、信号阀本体出现严重变形或锈蚀、裂纹、电气部件损坏无法修复时应报废;喷头溅水盘严重变形、热敏器件附着物无法清除时应报废。
5、水喷雾灭火系统
5.5.3.1喷头有明显损伤、变形、损坏无法修复或阻塞物、附着物无法清除时应报废。
5.5.3.2雨淋阀组组件严重变形、锈蚀及其他明显机械性损伤或功能缺失无法修复时应报废。
6、细水雾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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