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常识介绍
日期:2010-03-05 00:00
用或者开业前应到消防部门办理哪些手续?
公众聚集的娱乐场所在使用或者开业前,必须具备消防安全条件,依法向当地公安消防机构申报申请检查,经消防安全检查合格,并发给《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后,方可使用或者开业。
9、公共娱乐场所与其他建筑相毗连或者附设在其他建筑物内时,应符合哪些规定?
公共娱乐场所与其他建筑相毗连或者附设在其他建筑物内时,应当按照独立的防火分区设置;商住楼内的公共娱乐场所与居民住宅的安全出口应当分开设置。
10、公共娱乐场所的安全出口有什么要求?
公共娱乐场所安全出口处不得设置门槛、台阶,疏散门应向外开启,不得采用
4/10 下一页 上一页 首页 尾页
返回
刷新
WAP首页
网页?/a>
登录
07/07 2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