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墙改基金”取消后的墙材革新工作
日期:2017-05-08 15:28
3月15日,财政部印发通知取消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简称墙改基金)财税【2017】18号,从4月1日起停止征收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这是继去年将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并入墙改专项基金和降低其收费标准后,又一项涉及建筑工程领域的降费减费政策。这也是国家在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振兴实体经济的背景下作出的重要决定。
一、墙改基金取消后对墙材革新工作的影响
1.工作的管理方式将发生重大变化。原有的墙材革新工作管理方式是按照推广和限制并重的原则进行管理。主要是通过墙改基金的事前监督来推进管理,在建筑工程开工之前通过对使用实心粘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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