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委会有意在REACH法规下订立聚合物注册制度
日期:2016-09-28 09:23
理局作为检视REACH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管机构,最近发出警告,表示REACH法规未能达致预设目的,不能令供应商向消费者提供足够资料,以说明其物品含有高度关注物质,尤以从外地进口到欧盟的产品为然。
根据REACH法规第33章,若物品含有的高度关注物质浓度高于0.1%,供应商必须向收货人(包括工业用户及分销商)提供足够资料,确保有关物品可以安全使用。生产商及供应商至少须向收货人提供有关物质的名称。
同样地,货品供应商有责任回应消费者有关产品是否含有高度关注物质的查询。不过,现时为止,很少公司能符合这项要求。供应商应该于接获查询后45日内,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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