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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公安厅联合制定外墙保温材料燃烧性能规范
日期:2016-06-20 11:27
下列规定:人员密集场所及各类建筑的疏散楼梯间,其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应为A级;其他建筑、场所或部位,应采用低烟、低毒且燃烧性能不低于B1级的保温材料。采用B1级材料时,应采用不燃材料做防护层,且防护层厚度不小于10毫米。防火隔离带应采用燃烧性能为A级的无机保温材料,并沿楼板位置设置,宽度不小于300毫米。防火隔离带与基层墙面应全面积粘贴,且应与外墙保温同时施工。为保证外墙保温材料在使用过程中的稳定性和安全性,有机类保温材料的烟气毒性须达到准安全ZA1级;保温材料的吸水率不大于4%;有机类或有机类改性保温材料其容重不大于60千克/立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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