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公安厅联合制定外墙保温材料燃烧性能规范
日期:2016-06-20 11:27
为了确保建筑工程消防安全,有效预防和减少建筑外墙保温材料火灾事故,根据相关技术标准规定和公安部《关于对民用建筑外保温材料消防监督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公消[2012]350号)精神,结合甘肃省实际,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甘肃省公安厅近日联合制定和下发了关于规范建筑外墙保温材料燃烧性能的通知。通知中要求普通聚苯板、挤塑板不得用于民用建筑。
根据通知精神,对非幕墙式建筑,当建筑高度大于等于50米时,其外墙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应为A级;建筑高度大于等于24米,小于50米时,其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不应低于B1级。当采用B1级材料时,应在每层设置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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