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监委更新低碳产品认证机构审批要求
日期:2016-03-03 09:45
2016年第5号 国家认监委关于更新低碳产品认证机构审批要求的公告
根据《节能低碳产品认证管理办法》(质检总局令168号)的有关规定,我委对从事低碳产品认证活动的认证机构审批相关要求进行了更新,现予发布。国家认监委2013年第23号公告同时废止。
附件:低碳产品认证机构审批要求
国家认监委
2016年2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低碳产品认证机构审批要求
一、从事低碳产品认证的认证机构应依法设立,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认证机构管理办法》规定的认证机构基本要求。
二、相应产品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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