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价再降:化肥用气市场化渐行渐近
日期:2015-12-08 09:20
近日,国家发改委发出通知,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28号)精神,经国务院批准,决定自2015年11月20日起降低非居民用天然气门站价格,同时进一步推进天然气价格市场化。
近年来,国家加快了天然气价格改革步伐。2015年4月1日,按照2013年确定的三步走改革计划,如期实现存量气与增量气价格并轨,全面理顺了非居民用气价格,同时试点放开了直供用户用气价格。化肥行业作为农业生产的重要保障环节,其用气价格长期享受优惠。然而,随着化肥行业产能过剩,化肥商品的特殊性逐渐削弱。本次气价调整虽未对化肥用气作明确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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