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器材配置标准
日期:2015-09-17 09:41
消防器材配置标准:
1、在建建筑物:施工层面积在500平方米以内,配备泡沫灭火器不少于2个,每增500平方米增配泡沫灭火器1个,非施工层必须视具体情况适当配置灭火器材。
2、材料仓:面积在50平方米以内,配备泡沫灭火器不少于1个,每增50平方米增配泡沫灭火器不少于1个(如仓内存放可燃材料较多,要相应增加)。
3、施工办公室、水泥仓:面积在100平方米以内,配备泡沫灭火器不少于1个,每增50平方米增配泡沫灭火器不少于1个。
4、木制作场:面积在50平方米以内,配备泡沫灭器不少于2个,每增50平方米增配泡沫灭火器1个。
5、 电工房、配电房:配备灭火器不少于1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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