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出台解决重大消防安全问题制度
日期:2015-07-24 11:29
消防机构同时将违法单位抄告本级政府及相关行业主管、行政监管部门和上级主管单位。其他行业主管部门发现影响公共安全的重大消防安全问题,在督促整改的同时向公安消防机构抄告;对经督办、抄告、曝光存在重大消防安全问题单位发生的火灾事故以及发生有影响的火灾事故,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将联合市检察、纪检监察机关及时启动责任倒查;对辖区内重大消防安全问题、火灾事故责任倒查情况,将在各级媒体进行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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