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资讯 刷新 返回 登录
云南省局印发《食品生产监督检查员管理办法(试行)》
日期:2015-07-15 09:31
县(市、区)三级检查。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须根据年度工作计划,制定本级现场检查计划。

(二)现场检查由派出机关在本行政区域内指派(也可跨区域邀请)2名以上(含2名)检查员组成检查组,必要时还可邀请技术专家参加。企业所在地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应委派一名联络员,配合检查组进行现场检查工作。检查时间一般不超过两天。

(三)检查人员在现场的检查活动,应出示行政执法证、检查员证以及《食品生产企业现场检查通知书》如现场检查不能正常进行时,检查组应通过拍照、录像、现场笔录等方式保存证据,向派出机关报告。

(四)被检查企业的法

4/8 下一页 上一页 首页 尾页

资讯


返回 刷新 WAP首页 网页?/a> 登录
08/05 12:43
½ www.400ai.com www.50ppp.com www.zzz13.com ڷƱ ݷƱ Ʊ ɳ˽̽ ɳվ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