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检总局: 7月1日起国抽不合格产品将禁销
日期:2015-06-04 14:11
且能保证产品质量安全的情况下,方可继续销售,并向后处理部门书面报告有关情况;五是参加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组织的产品质量分析会;六是接受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组织的整改复查。
《国抽新规》要求,除因停产、转产等原因不再继续生产销售的,或因迁址、自然灾害等情况不能正常生产且能提供有效证明的以外,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必须进行整改。
此外,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不能按期完成整改的,可以申请延期一次,并应在整改期满5日前向后处理部门申请延期复查,延期不得超过30日。
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确因不能正常生产而造成暂时不能进行整改的,应当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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