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检验工作剑指过剩产能
日期:2015-03-06 16:20
他合规情形(如,依法依规进行转产)。
二、严格要求,切实做好检查验收工作
(三)对于完成主体设备(生产线)拆除的企业,要按照《淘汰落后产能工作考核实施方案》(工信部联产业〔2011〕46号)有关要求,及时组织进行现场检查验收,保存企业拆除主体设备(生产线)的录像或图片等资料,并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出具书面验收意见。
(四)对于因本通知第(二)条所列情形无法拆除的主体设备(生产线),须要求企业提供相应的有效证明材料,并确认已被封存,且按照原国家电监会、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电力节能减排监管做好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通知》(电监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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