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多主体”建筑的消防管理及火灾预防
日期:2014-07-29 15:26
小火时有效控制。
三、消防安全管理对策
(一)明确职责,健全消防管理机制。
按照《消防法》、《物权法》、《云南省消防条例》、《物业管理条例》、《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办法》等法规的有关规定,统一明确消防安全责任,结合多主体建筑的实际,制定符合此类建筑自身特点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明确管理范围,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定完善相关制度。
1、同一建筑物有多个所有权人的,各所有权人应当共同负责建筑物的消防安全,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责任;所有权人将建筑物承包、租赁或者委托经营、管理的,建筑物应当符合消防安全要求,双方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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