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多主体”建筑的消防管理及火灾预防
日期:2014-07-29 15:26
对后期各方权、责划分带来很多弊病;物业收取公共消防设施专项维护资金困难,消防隐患不能及时消除。
(六)火灾扑救困难。
此类建筑结构复杂、功能繁多,一旦发生火灾,蔓延迅速,极容易形成大规模立体火灾,扑救非常困难,极易酿成大灾。如2013年12月25日广州市中心城区越秀区起义路建业大厦火灾,烧了19个小时,1-25层全部过火,该大厦2-25层租给31个租户做仓库、办公、样品使用、员工生火做饭等用途。经调查认定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是:首层总电源线短路引燃可燃物所致。因大厦消防设施等整体工程未完工,建筑内可燃、易燃物多,高层建筑扑救困难,致使火灾不能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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