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职能部门绩效考核办法(试行)
	日期:2012-03-22 14:10
				集团职能部门绩效考核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目的:
为逐步建立集团职能部门绩效考核办法,完善工作计划的量化、跟踪、落实、总结和反馈机制,改进管理方式,促进沟通和协作,提升集团公司总部的整体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原则:
绩效考核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提高部门绩效为导向,严格依据部门实际工作业绩和管理成效表现,进行定性、定量相结合的多角度考核。
第三条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直属职能部门及各职能部门的第一责任人(部门经理)。
第二章 考核组织管理
第四条 职能部门绩效考核管理委员会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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