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今年起强制执行绿色建筑标准 居住节能65%
日期:2014-03-18 17:40
规划区范围内,新建建筑设计阶段全部执行居住建筑节能65%、公共建筑节能50%的强制性标准,确保施工阶段节能标准执行率达99%以上。其次鼓励各类房地产开发项目申报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积极申报省级绿色生态示范城区,推动绿色建筑由单体示范向区域发展转变。另外对政府投资或以政府投资为主的机关办公建筑、公益性建筑、保障性住房及大型公共建筑全面实行绿色建筑标准,确保新开工绿色建筑80万平方米。
记者了解到,新建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须同步安装用能分项计量装置和节能监测系统,既有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要加装节能监测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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