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PO新政新动态
日期:2014-03-13 13:49
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6个月。发行人上市当年营业利润比上年下滑50%以上或上市当年即亏损的,中国证监会将自确认之日起即暂不受理相关保荐机构推荐的发行申请,并移交稽查部门查处。
《意见》还提出:证券交易所应进一步完善新股上市首日开盘价格形成机制及新股上市初期交易机制,建立以新股发行价为比较基准的上市首日停牌机制,加强对炒新行为的约束。
由此可见,发行价在新股改革后已经成为了一把双刃剑,定价过高,若之后无法抑制股票下滑颓势,上市公司高层管理人员持有的股票的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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