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劳动合同法下如何做好绩效管理
日期:2012-03-22 14:07
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负有三次举证义务。这同样要求企业的绩效考核评价系统有充足的证据说明员工不能胜任工作,且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后,仍不能胜任工作。
另外,《劳动合同法》规定企业在劳动合同中应当约定劳动报酬,这一规定迫使企业必须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工资标准,而且一旦约定,企业不能自行调整,但人力资源管理又需要保证企业在薪资上的自主权,为了在法律规定和人力资源管理之间保持平衡,在具体操作上企业必然会加大绩效加薪、浮动薪酬和长期激励的比例,这也对绩效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二、《劳动合同法》下的绩效管理体系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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