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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层建筑须配备多种防火器材
日期:2011-04-07 00:00
隐患。
解读:我省首次立法明确了个体商户的消防责任,条例还规定,个体工商业主生产经营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履行单位的消防安全职责:生产、经营、储存易燃易爆物品的;经营、使用建筑面积两百平方米以上的人员密集场所的;从业人员10人以上的;较大火灾危险的其他情形。个体工商户不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的,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并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消防人员以罚代管
可能追究刑事责任
《条例》: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包括:利用职务为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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