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汽车市场量增价减 厂家拒召回问题车频发
日期:2013-12-19 15:05
就需要召回,发生事故就涉及赔偿问题。有专家认为。
明年3月份,新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就要实施了。新增的第十九条规定,经营者发现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有危及人身、财产安全危险的,应当立即向有关行政部门报告和告知消费者,并采取停止销售、警示、召回、无害化处理、销毁、停止生产或者服务等措施。
毫无疑问,国内的召回制度正在一步步向前发展,只是步伐有些缓慢。与美国相比,中国的召回数量远远不够,美国召回汽车的数量要大于产量。然而,无论如何,对于消费者来说,在维权方面,中国已经取得了可喜的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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