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合用场所消防安全治理规定》
日期:2013-10-31 16:26
查人员应当落实值班巡查制度,履行值班巡查职责,值班巡查中发现火灾隐患的,应当立即采取措施消除隐患。值班巡查人员确实需要临时住宿在场所内的,值班住宿人数不得超过2人,且住宿区域应当直通安全出口。合用场所的所有权人、使用人应当经常性地开展防火检查,对不符合本规定要求的,及时进行整改,整改仍无法达到要求的,禁止允许人员住宿。
此外,《规定》还明确了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公安派出所依托社会化的消防工作网络,对消防监督检查范围内的合用场所进行摸底排查、登记造册;发现火灾隐患的,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建立定期回访制度,依法督促整改意见的落实。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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