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昆明执行绿色建筑标准 保障房须建成“绿色建筑”
日期:2013-09-11 16:42
审计结果为准。已批复项目概算且绿色建筑增量成本超过总投资额5%的,应当履行概算调整审批程序。
在经费方面,将从墙改基金、散装水泥专项基金及市级其他节能配套资金中按一定比例提取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发展专项资金用于支持绿色建筑相关项目或活动;对经国家、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认定,获得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的保障性住房项目,除国家奖励外,从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发展专项资金中列出专项经费对评审费用给予适当补贴。
设计时应明确绿色建筑等级
《通知》规定,建设单位在进行绿色建筑项目设计发包时,应当在委托合同中明确绿色建筑等级以及相关指标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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