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昆明执行绿色建筑标准 保障房须建成“绿色建筑”
日期:2013-09-11 16:42
发的《通知》要求,所有尚处于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或初步设计(方案设计)阶段的新建城镇保障性住房建筑项目,应当根据《导则》,确定该项目的绿色建筑等级。相关绿色建筑咨询单位或设计单位在进行项目方案设计及咨询过程中,应当考虑广泛采用适宜于本市的绿色建筑技术,包括节能、节地、节水、节材和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技术、工艺、设备、材料及产品。
对于2013年建设计划内的新建城镇保障性住房项目,已批复项目概算且其绿色建筑增量成本未超过项目总投资5%的,无须办理概算调整手续,所需投资纳入项目总投资,待项目竣工后一并报送审计部门审计,项目总投资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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