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材料行业的总体知识产权状况分析
日期:2013-08-21 08:50
一。大部分人员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有常规意识,但缺乏处理具体事务的专业技巧,不知如何去做。比如,某院所每年都会申请大量专利,但只以普通技术转让的形式签订合同,并未进行专利实施等许可合同的签订,可《合同法》明确将技术转让合同细化为专利权转让、专利申请权转让、技术秘密转让、专利实施许可四种类型,对合同形式的疏忽就可能带来较大的法律风险。前段时间闹得沸沸扬扬的唯冠诉苹果案件就可能是具体操作人员专业知识缺失造成的。
建材行业系列化、系统性的关于知识产权的培训比较少,就具体问题有针对性的培训就更少,没有形成行业关于知识产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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