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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山东省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日期:2013-07-24 14:52
宽泛,标准上要与前七类单位大抵相近。
三、如何理解火灾高危单位登记制度
《规定》第五条规定对火灾高危单位实行登记管理制度。这就要求,符合界定标准的单位要主动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办理火灾高危单位登记。需要指出的是,这一规定不属于行政许可,而是为便于界定火灾高危单位实施的一种具体管理手段,其目的是促进单位提高消防安全责任主体意识,不会因为单位未办理登记就采取责令停止使用、停产停业或取缔等措施。
执行中,要正确理解主动登记与方便群众的关系。一般情况下,所有火灾高危单位都要在所用建筑物投入使用或营业10日内,主动办理登记。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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