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局将居民楼外保温材料纳入消防验收
日期:2011-03-21 00:00
从公安部消防局获悉,公安部消防局已于近日下发通知,明确将民用建筑外保温材料纳入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和备案抽查范围,并要求各地公安消防部门加强对民用建筑外保温材料的监督管理。
近年来,建筑易燃可燃外保温材料已成为一类新的火灾隐患,由此引发的火灾已呈多发势头,如南京中环国际广场火灾、北京央视新址火灾、上海胶州教师公寓火灾等,造成了严重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对此,公安部消防局有关负责人表示,相关部门正在抓紧制定有关标准、规定;在新标准、规定发布前,为遏制当前此类火灾高发势头,把好火灾防控源头关,需要进一步明确民用建筑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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