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施工不得擅自降低建筑物耐火等级
日期:2013-07-02 15:00
消防安全的内容应当征求消防机构的意见;住建部门对属于消防设计审核备案范围的建设工程办理施工许可时,应当告知建设单位在取得施工许可后7个工作日内,向消防机构进行消防设计审核备案。
(三)增加了建设工程消防领域诚信管理的规定。明确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推进消防诚信建设,加强对消防设计、施工、工程监理单位和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行为的诚信管理。同时规定,省级消防机构、省消防协会应当及时向社会公布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施工、监理和消防技术服务单位及其从业人员的执业名录、服务质量等相关信息。
强化对消防管理
(一)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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