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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施工不得擅自降低建筑物耐火等级
日期:2013-07-02 15:00
产品知识专项宣传
琼海消防支队及时查封
存隐患的建筑工地临时用房
海口消防支队对建设工程
项目的施工现场进行检查
文昌消防支队深入
社会单位排查火灾隐患
1994年施行的《海南省建筑防火管理规定》的适用范围为新建、扩建、改建(含技改和内装修)工程及城市规划项目。2012年7月,公安部修订了《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公安部令106号,以下简称106号令),将适用范围明确为新建、扩建、改建(含室内外装修、建筑保温、用途变更)等建设工程,同时明确该规定不适用住宅室内装修、村民自建住宅、救灾和其他非人员密集场所临时性建筑的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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