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轨交审批权下放需警惕地铁建设过热
日期:2013-06-06 15:00
客流不足的尴尬境地,利用率甚至不到百分之十,设备损耗等固定开支并没有减少,造成了极大的资源浪费。
在笔者看来,地铁行政审批权力可以下放,但是审批标准却不能下放。据悉,国家对修地铁和轻轨有一套严格的标准,对申请城市的城区人口、地方财政收入、国内生产总值以及管流量预算都做出了明确规定。地方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可以因地制宜的对部分标准放宽审批,但是预计客流等关键标准还需要继续严格执行。
尤其重要的是,审批权下放地方之后,中央部门应当更多地承担起监督的责任。刚刚公布的《发改委关于做好第一批取消和下放投资审批事项后续工作的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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