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部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贸易经营企业进口有毒化学品环境管理的通知
日期:2011-01-28 00:00
环境保护部于2010年12月31发出有关出台进一步加强贸易经营企业进口有毒化学品环境管理的通知。
详细内容如下:
关于进一步加强贸易经营企业进口有毒化学品环境管理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各派出机构,环境保护部化学品登记中心,各相关单位:
根据《关于加强有毒化学品进出口环境管理登记工作的通知》(环办〔2009〕113号,以下简称《通知》),自2010年1月1日起,凡进出口列入《中国严格限制进出口的有毒化学品目录》中化学品的企业,以及相关的生产、使用和经营企业,需按有毒化学品进出口环境管理登记批准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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