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伦贝尔海拉尔区一商场发生火灾
日期:2013-04-28 17:11
施得当火灾现场未扩大至周围毗邻大型商业建筑,但因商场处于商业中心,该起火灾造成社会影响巨大。
经海拉尔区消防报海拉尔公安分局审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对过失引起火灾事故责任人秦某处以11日行政拘留的行政处罚。目前,事故责任人已移交呼伦贝尔市拘留所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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