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规定易燃易爆压力管道禁止穿越居民区
日期:2011-01-10 00:00
。
另外,压力管道的产权(使用)单位要加强压力管道标识标注管理,对在用的压力管道尤其是穿桥、穿路、穿河等危险地段的应规范、准确、醒目地设置标识标桩,并采取安全可靠的保护措施;对易燃、易爆、有毒介质的压力管道应有安全警示标识。
何为压力管道?
从我国颁发《压力管道安全管理与监察规定》以后,压力管道便成为受监察管道的专用名词。在规定第二条中将压力管道定义为:在生产、生活中使用的可能引起燃爆或中毒等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
国务院颁发实施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中,将压力管道进一步明确为利用一定的压力,用于输送气体或者液体的管
2/4 下一页 上一页 首页 尾页
返回
刷新
WAP首页
网页?/a>
登录
08/05 10: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