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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析消防产品监督管理
日期:2013-04-19 16:27
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执行。但消防部门在执法过程中却很难顺利执行,主要是执法程序复杂,消防部门对确认消防产品的合格与否调查取证难度很大、时间也很长。同时,与当今地方党委政府的为了创造良好的招商引资软环境,一味压缩行政审批时限、安全检查及消防办案的法定办结时限存在严重冲突,导致消防部门对使用不合格消防产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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