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下发要求加强民用建筑外保温材料监管通知
日期:2011-03-17 00:00
据公安部网站消息,公安部消防局近日下发通知,明确将民用建筑外保温材料纳入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和备案抽查范围,并要求各地公安消防部门加强对民用建筑外保温材料的监督管理。
近 年来,南京中环国际广场、哈尔滨经纬360度双子星大厦、济南奥体中心、北京央视新址附属文化中心、上海胶州教师公寓、沈阳皇朝万鑫大厦等相继发生建筑外保温材料火灾,造成严重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建筑易燃可燃外保温材料已成为一类新的火灾隐患,由此引发的火灾已呈多发势头。
为此,相关部门正在抓紧制定有关标准、规定。在新标准、规定发布前,本着对国家和人民
1/5 下一页 上一页 首页 尾页
返回
刷新
WAP首页
网页?/a>
登录
08/21 16: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