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管理及内控制度
日期:2012-03-22 11:47
及拥有控制权50%以上的控股子公司、所属分公司均应按照本制度提取坏帐准备、存货跌价准备、短期投资跌价准备、长期投资跌价准备、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无形资产减值准备、在建工程减值准备、委托贷款减值准备。
第一百零三条 坏帐准备的计提:
1、公司的应收款项采用备抵法于期末按帐龄分析法计提坏帐准备(关联方往来不计提坏帐准备),具体提取比例为:
帐龄按余额提取比例
1 年内0.6%
12 年3%
23 年8%
3 -4年13%
4-5年 20%
5年以上100%
2、坏帐确认标准:公司对因债务单位已撤销、破产、资不抵债、现金流量严重不足等有确凿证据表明确实无法收回的
29/58 下一页 上一页 首页 尾页
返回
刷新
WAP首页
网页?/a>
登录
07/23 01: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