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推拉塑料外窗等39种建筑产品禁用
日期:2011-01-21 00:00
中发现采购和禁止使用或限制使用的建材产品,依据国务院《建筑节能条例》第三十七条第四款的规定,责令改正,并处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向建设工程供应禁止或限制使用的建材产品的供应企业,市住建委将在建设工程材料供应企业诚信信息系统上予以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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