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安全质量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日期:2013-03-13 16:02
察、设计安全质量工作全面负责。
项目负责人应当具有相应执业资格和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勘察、设计工作经验。项目负责人对所承担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安全质量负责。
从事工程勘察、设计的执业人员应当对其签字的勘察、设计文件负责。
第二十一条勘察、设计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安全质量责任制和管理制度,设置或明确安全质量管理机构,对工程勘察、设计的安全质量实施管理。
勘察外业工作应当严格执行勘察方案、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有关规定,并采取措施保护勘察作业范围内的地下管线和地下构筑物等,保证外业安全质量。
勘探孔应当
8/46 下一页 上一页 首页 尾页
返回
刷新
WAP首页
网页?/a>
登录
07/28 17: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