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安全质量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日期:2013-03-13 16:02
告中应当注明见证人单位及姓名。监测、质量检测单位应当对监测、检测报告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第六十五条监测、质量检测单位应当按规定对监测、检测人员进行安全质量培训,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六十六条监测、质量检测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将工程监测、质量检测资料立卷归档。
第七章安全质量事故应急处置
第六十七条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应当编制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安全质量事故应急预案,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预警和应急协调保障机制。
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应当将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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