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安全质量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日期:2013-03-13 16:02
位。
(一)工程施工不符合工程设计和标准规范要求的;
(二)不按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或施工监测方案组织施工或监测的;
(三)未落实安全措施费用的;
(四)施工现场存在安全质量隐患的;
(五)项目主要管理人员不到位或资格、数量不符合要求的。
(六)其他违法违规行为。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的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建设单位报告,建设单位应当责令施工单位整改或停止施工,施工单位仍不整改或不停止施工的建设单位应当向工程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报告。
第五十六条监理单位应当按规定对监理人员进行安全质量培训。
第五
21/46 下一页 上一页 首页 尾页
返回
刷新
WAP首页
网页?/a>
登录
08/04 0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