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照明虚假陈述遭罚 受损投资者可维权
日期:2013-03-12 14:02
广东证监局日前下达的一纸《行政处罚决定书》,集中曝光了佛山照明过往年度在信息披露环节的诸多违法违规举动。对此,有律师表示,佛山照明相关行为已涉及虚假陈述,符合一定条件的投资者可通过法律手段维权。
经监管部门查明,佛山照明2010年、2011年期间曾多次违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在相关定期报告、临时公告中未依法披露重大担 保事项、未如实披露与关联方共同投资及收购事项、未及时披露向关联方提供借款事项等等。基于此,广东证监局对佛山照明及相关当事人分别给予了警告、罚款等 处罚。
知名维权律师王智斌指出,企业一旦上市就成为公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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